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城区公路局采购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文件与十堰市城区公路管理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路政【2017】239号、十城路字【2017】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城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为 十堰市城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城区公路局采购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城区公路局采购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项目 。
2.2招标范围: 采购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公路行业安全设备),(不停车超限检测称重、车牌识别、信息情报显示、视频监控、数据传输、供电保障等设备构成的前端车辆信息采集系统和后端系统软件及10年期内质保运维、称重设备首次检定、数据通讯联网,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质保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不停车称重设备在验收前必须通过省内具有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动态称重5级或2级检定证书,且需承担系统实施及交工验收后10年质保运维工作(含3年质保期和后7年质保运维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它: 投标人所提供的动态秤重设备,应为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型式批准证书的合法计量产品,其动态检测精度高于或等于5级,速度适用范围大0.5~80KM/H。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04 月 18 日至 2018 年 04 月 2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4楼第2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城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67号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
华小区2单元1407室
邮 编:442000 邮 编:442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 系 人:张文静
电 话:13635725678 电 话:1867100334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114242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