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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

  • 2020-10-15 18:01:2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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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8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5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关于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0]2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等,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3%,政府专项债券等47%,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涿州市、固安县、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及雄安新区容城县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由主线和大兴国际机场北线高速支线京冀界至主线段组成(以下简称支线),路线全长75.032公里。(1)主线。起自涿州市东大兴庄村北京冀界处,与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相接,经固安县、高碑店市、白沟新城,止于雄安新区容城县,与既有荣乌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69.462公里。主线起点至泗庄枢纽互通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2米;主线泗庄枢纽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2)支线。路线起自京冀界(永定河),与北京段顺接,止于义和庄乡北与主线相接,路线长5.570公里。支线全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2米。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施工,包括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本项目采用三级管理体制:省中心―京雄高速河北段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基层单位(收费站、通信站、外场设备),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监控系统:本项目主线设置1处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沿线设置摄像机、可变信息标志等外场设备设施。  (2)收费系统:主线设置雄安北主线收费站,在冀京省界处设置1处省界ETC门架系统,设置涿州东、固安西、双辛开发区、高碑店东、雄安北临时收费站等5座匝道收费站;支线在省界处设置ETC门架系统。  (3)通信系统:设置1处有人通信站和8处无人通信站。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施工,分为2类8个标段。  Ⅰ类包括JD1标段、JD2标段、JD3标段、JD4标段,II类包括JD5标段、JD6标段、JD7标段、JD8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JD1标段:1.负责监控分中心(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的硬件设施部分(不含软件) 2.负责全线机电工程内部的总体协调  JD2标段:1.负责全线监控设施的外场设备(含服务区)等的监控系统的实施。2.配合JD1标段等完成本工程及全线系统联网运行所要求的工作;  JD3标段:1.负责全线通信系统的实施。2.配合JD1标段等完成本工程及全线系统联网运行所要求的工作;  JD4标段:1.负责全线收费系统的实施。2.配合JD1标段等完成本工程及全线系统联网运行所要求的工作;  JD5标段:1.主线:K9+932.360~K23+500;2.支线ZK8+185.254~ZK13+755;道路、收费广场、互通等的照明及相应范围内机电工程外场设备的配电等;  JD6标段:K23+500~K41+387;道路、收费广场、互通等的照明及相应范围内机电工程外场设备的配电等;  JD7标段:K41+387~K60+400;道路、收费广场、互通等的照明及相应范围内机电工程外场设备的配电等;  JD8标段:K60+400~K79+394.166;道路、收费广场、互通等的照明及相应范围内机电工程外场设备的配电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规范等的要求,提交关键设备的品牌和型号,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和型号;第二阶段,参与第一阶段投标的投标人,根据第一阶段评审确定的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提交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2.4工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11月,施工前准备及施工阶段7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I类: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0万元。。II类: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0万元。 
      3.1.3业绩要求:I类:近3年内(2017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须同时包括通信、收费、监控三大系统。II类:近3年内(2017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须同时包括通信、收费、监控三大系统。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19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机电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I类:项目经理1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17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17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II类:项目经理1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17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17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1.6其他要求:本款“3.3”修改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3.1.7本款“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先后Ⅰ类接受4家、Ⅱ类接受4家进入抽取阶段,其余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抽取阶段。3.1.8本款“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3.1.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7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3.1.10: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监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1.11与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3.1.1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类下载所有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即,投标人参加Ⅰ类投标的,须下载Ⅰ类JD1标段、JD2标段、JD3标段、JD4标段等所有标段的招标文件,仅需支付一次费用;投标人参加Ⅱ类投标的,须下载Ⅱ类JD5标段、JD6标段、JD7标段、JD8标段等所有标段的招标文件,仅需支付一次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后打印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5 09:00至2020-10-21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04 10: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容城县豪丹路120号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编:

    071700

    邮编:

    050011

    联系人:

    闵雪峰  刘欣超

    联系人:

    袁贺  杨健

    电话:

    0312-5678929

    电话:

    0311-86063928/86056498-816  

    传真:

    0312-5678992

    传真:

    0311-862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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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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