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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

  • 2021-01-20 11:15:4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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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机电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803号文、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9]130号文核准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机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0]34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中央车购税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出资比例为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49%,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51%,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沧州市。(2)项目概况:主线起自廊坊市固安县纪家庄村东京冀界,与北京段(新机场南北航站楼联络线)顺接,向南经西营、知子营、大辛阁、养马庄,龙虎庄、康仙庄,在苏桥镇跨越大清河及赵王新河,后转向西南经大围河乡、文安县城西、大留镇东进入沧州市境内,向南经梁召镇,终于任丘市梁召镇与津石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87.256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建设规模: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机电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其中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部分设备由招标人另行招标采购(招标人采购的设备为工程量清单中星标设备)。(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2月,施工前准备及施工阶段3个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范围如下:JD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负责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的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保管、交付、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可靠性测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交竣工文件编制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内容及服务。本标段为全线机电工程施工的总体协调单位,负责全路段范围内机电工程(含JDCG标段)的各标段之间的工程界面、接口协议、IP地址分配等工作的协调。与省中心及省内其它相接路段机电系统的衔接和系统联网的接口、软件、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后期实施的智慧高速项目对接协调,负责与招标人相关管理平台的对接协调工作;JD2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负责全线的收费系统的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保管、交付、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可靠性测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交竣工文件编制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内容及服务。配合JD1标段统一协调等工作,配合JDCG标段相关工作。配合后期实施的智慧高速项目对接协调,配合与招标人相关管理平台的对接协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JD1标段: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须同时包括通信、监控系统;JD2标段: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须包括收费系统。
    3.1.3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机电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机电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3款修改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2)本公告3.4款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公告3.5款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名,资格要求: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注: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5 09:00至2021-01-19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用于投标文件制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2月5日9时30分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举行开标会。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全部标段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泰山路与黄河道交口西北角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莹 张少波

    联系人:石宝娟 吴红亮 楚胜男
    电话:

    0316-7396088

    电话:18931106830 13833541788
    传真:

    /

    传真:0312-567887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xzbxax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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