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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佛冈县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建设工程(含县级智能执法平台和监控中心)招标 1214万

  • 2021-04-06 09:15:4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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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佛冈县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建设工程(含县级智能执法平台和监控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1-2021-00335

    项目名称:佛冈县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建设工程(含县级智能执法平台和监控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143,453.29元

    采购需求:

    佛冈县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建设工程(含县级智能执法平台和监控中心):

    预算金额:12,143,453.29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元)

    1

    佛冈县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建设工程(含县级智能执法平台和监控中心)

    1项

    合同签订之日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12,143,453.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仅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③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资格声明函》承诺)。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

    (5)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按《投标资格声明函》承诺):

    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④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佛冈县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建设工程(含县级智能执法平台和监控中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3日至2021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冈分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冈县人民行政中心综合楼2楼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电子报名登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1)电子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①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电子化报名、投标、交易。
    ②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了解熟悉CA证书办理或更新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如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0763-3780226
    (2)缴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1年04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均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接收的收款银行推送的数据电文为准。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形式:银行转账,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在线查核,供应商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行核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ggzy.cn),详见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纸质投标文件: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冈分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冈县人民行政中心综合楼2楼201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冈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振兴中路318号

    联系方式:0763-427321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4楼

    联系方式:0763-399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焕金

    电 话:0763-3996899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021年04月03日

    附件-(终稿)佛冈县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建设工程(含县级智能执法平台和监控中心)(综合评分法)—建成.pdf

  • 关键字: 治超 非现场执法
  • 责任编辑:胡嘉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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