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报来《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项建设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项目的函》(钦交函〔2022〕68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手续。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构建广西北部湾国家综合枢纽内外联动综合交通大通道,加快形成跨境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建设,拟同意北部湾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项目(项目代码:2208-450700-04-04-519161 )予以立项,待你单位于2022年8月22日上报市人民政府的《关于审定〈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的工作方案〉和〈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请示》通过审定后,该批复正式生效。
二、项目选址。钦州市。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在全市规划布局4个公路超限检测站(Ⅰ类站2个:钦南、钦北区各1个,Ⅱ类站2个:灵山、浦北各1个),21个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1个、钦南区5个、钦北区5个、灵山县6个、浦北县4个。)和1个后台管理操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和车辆通道管控系统、智能可视化管控平台)。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10957.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或纳入成品油税费改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五、请据此文依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此文有效期一年,如项目业主未能在有效期内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此文自动作废。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