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2015年白泉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工程已列入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2015年计划内养护中修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执行机构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现已具备
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白泉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工程:主要内容为在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石泉至陕西白河段的池河、蒲溪、恒口、神河、张河、双河、茅坪、陕西白河8个收费站增加安装不停车收费系统共15套。项目概算616.5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工程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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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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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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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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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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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011-J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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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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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机电(通信、收费、监控)工程新建及改造工程3000万元及以上,完成高速机电项目累计不少于3个,2010年至2014年成功完成高速公路ETC车道建设项目累计不少于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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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只能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只能申请一个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
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25家时,采用有限数量制,推荐综合得分不小于60分的前25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在20家至25家之间(含等于)时,不再进行打分,按实际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少于20家时,招标人将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白泉分公司收费科51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具体地点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申请人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www.sntba.com(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与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www.sxsglj.cn(陕西省公路局网)
www.sxgs.com(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
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执行机构: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
邮编:725000
联系人:漆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9151050613892015789
传真:0915-351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