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山东高速ETC车道建设项目已由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11次〔2015〕纪要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201504133,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工作安排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要求,同时为缓解济南周边高速公路收费站运营压力,公司计划新建28条ETC车道,并更新改造48条原有ETC车道机电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
山东高速ETC车道建设项目
(1)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工作安排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要求,同时为缓解济南周边高速公路收费站运营压力,公司计划新建28条ETC车道,并更新改造48条原有ETC车道机电设备。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上述证件须全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具有机电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3年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从业经历,至少担任过两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1人):具有机电或交通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至少3年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从业经历,至少担任过两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并附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有效期内。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5-04-10至2015-04-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历城区大桥路143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2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4-30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历城区大桥路143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201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补充信息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王进
电话:0531-89260118
传真:0531-89260118
201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