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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沙高速公路泉州德化段机电工程招标

  • 2016-06-12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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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厦沙高速公路泉州德化段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E1、ED1、ED2供货与安装合同段

      一、招标条件

      厦沙高速公路泉州德化段已经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厦沙线德化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3]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泉州德化厦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及监理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施工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厦沙高速公路德化段起于泉州市永春县达埔枢纽互通,接莆永高速公路,利用泉三高速公路(9.9公里)及德化连接线,经德化县龙浔、浔中、国宝、赤水、上涌、汤头,终于德化县葛坑镇大岭村,顺接厦沙高速公路三明段,路线全长73.694公里,实际新建路线里程54.287公里,全线路段按双向四车道设计,路基宽度24.5米。全线共设德化、国宝、上涌3处互通立交。全线设计行车速度80km/h。

      2.2 招标范围

      (1)施工标段

      全线交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共设1个标段(合同编号:E1),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施工,共设2个标段(合同编号:ED1、ED2),实行公开招标。

      合同号

      合同段范围及工程规模

      E1

      合同段范围:K55 + 749 ~K110 + 024.64 。

      工程规模:1个监控站,3 个收费站, 0 个通信站,  8  座隧道。

      ED1

      合同段范围:K55 + 749  ~ K84 + 800  。

      工程规模:  1 个分中心, 2 个收费站, 0 个通信站, 5  座隧道。

      2.3项目的计划工期

      (1)E1、ED1、ED2标段计划工期  15 个月。

      (2)监理服务期为 1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E1、ED1、ED2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 1个合同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至少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或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系统)业绩,且该合同金额(即签约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EJ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 1个合同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相应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施工监理合同段,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合同段。投标人不可对施工、监理标段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能同时参投本次招标项目,否则均视为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总监资料信息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发布的2014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机电类的投标人,其业绩资料可不必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12 日至2016年 6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单位)、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图纸售价 3000元(含E1、ED1、ED2标段),合计3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图纸售价 3000元(含E1、ED1、ED2标段),合计3500元。一律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 6 月 17 日9:00-10:00,地点:泉州德化厦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泉三高速公路德化征管所二楼)(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 6 月 17 日10:00,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德化厦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泉三高速公路德化征管所

      电  话:0595-68765903    传 真:0595-68765913

      邮  编:362500              联系人:陈先生、纪女士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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