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为福州公司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机电项目专项改造(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名称
福州管理公司收费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对福州公司部分收费系统老旧设备进行更换。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需有下列资质:
(1)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申请人在过去3年内必须成功实施完成过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工程,业绩不低于壹千万元,(附合同;完工证明、会议纪要或者业主证明)。
(3)经我司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2015-2016年)。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评标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6月 1 日至6月 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此费用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 拾 万元,开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160 5010 0100 0208 09
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五、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2017年6月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将问题以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须出席,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标书的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闽高速信息网(http://www.fjgsgl.com)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二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28068631
传 真:0591-28068659
联 系 人: 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申发大厦1601,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355601
传真:0591-87568787
联系人: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