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西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 2014 】 256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和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 约占总投资的 16% , 其余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 招标人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公路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 2014 】 2565 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来宾市、宾阳县、南宁市) 。
2.2 建设规模:
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起点至静兰段约 42 公里,设计速度采用 100 公里 / 小时,路基拓宽至 41 米;静兰至终点段约 206 公里,设计速度采用 120 公里 / 小时,两侧拼宽路段及新建路段路基宽度采用 42 米,两侧分离加宽段新建幅路基宽度采用 13.75 米,单侧分离加宽段新建幅路基宽度采用 20.75 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 Ⅰ级。
2.3 招标范围:
2.3.1 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起点为 K1220+675 ,终点为 K1474+200, 全长 248.712km 。含 15 处互通式立交,含 12 处改扩建互通式立交:鹿寨北、鹿寨、雒容北、雒容、新兴、凤凰、小平阳、宾阳、古辣、六景东、六景、伶俐等,含 3 处新建互通式立交:官塘、来宾北、来宾南等。 含 3 处服务区:鹿寨服务区、新兴服务区、来宾服务区。含 13 个收费站:伶俐收费站、六景收费站、古辣收费站、宾阳收费站、小平阳收费站、来宾南收费站、来宾北收费站、凤凰收费站、新兴收费站、静兰收费站、官塘收费站、雒容收费站、鹿寨收费站。含 4 处养护工区:伶俐养护工区、宾阳养护工区、凤凰养护工区、官塘养护工区、鹿寨养护工区。含 5 处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伶俐和宾阳、来宾北、新兴、鹿寨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含 1 处区域中心:柳州区域中心(静兰) 。同期实施南宁连接线(那容至三岸高速公路)约 16.7 公里沿线设施改造工程和南宁东收费站至那容互通段机电工程。
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 1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 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 ,及供配电照明工程 的设备供货(含软件提供)、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缺陷责任期 及相关服务 等。
( 2 ) 完成本项目 收费站 、 服务区、停车区、 枢纽互通 用电接入地方电网工程 的系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备购置,材料及配件采购;质检、施工安装、 调试、试运行(送电)、 缺陷修复、交竣工验收。
2.4 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分为三期工程施工。一期工程包括柳州古亭山段和六景至那容路段;二期工程包括鹿寨至那容路段(古亭山和六景至那容路段除外);三期工程包括那容至六律路段。
( 1 )一期工程工期:
施工期 3 个月(设备安装施工、土建施工),试运营期 3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12 月 1 日
设备安装计划完工日期: 2018 年 3 月 1 日
试运营期: 2018 年 3 月 1 日~ 2018 年 6 月 1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8 年 6 月 1 日
( 2 )二期工程工期:
施工期 8 个月(设备安装施工、土建施工),试运营期 3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3 月 1 日
设备安装计划完工日期: 2018 年 11 月 1 日
试运营期: 2018 年 11 月 1 日~ 2019 年 2 月 1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9 年 2 月 1 日
( 3 )三期工程工期:
施工期 7 个月(设备安装施工、土建施工),试运营期 3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12 月 1 日
设备安装计划完工日期: 2019 年 7 月 1 日
试运营期: 2019 年 7 月 1 日~ 2019 年 10 月 1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9 年 10 月 1 日
具体开工日期由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及供配电照明工程(含 收费站 、 服务区、停车区、 枢纽互通 用电接入地方电网工程 )的 施工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 JD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 1 )须 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具备 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 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 3 ) 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投标人的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的 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网址: http://glxy.mot.gov.cn/BM/ ,下同)”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文执行),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 5 )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 年修订)》(桂交建管发〔 2016 〕 59 号)中有关其他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以对 1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 本款 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下同 )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 //www.ccgp.gov.cn ,下同 ) 等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1 ) 要求投标人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之后 ,作为独立承包人,累计成功完成过路线里程长度不小于 200 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须同时包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施工项目。
( 2 ) 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主包已建业绩,且该类似项目业绩在投标人企业名称项下并由省厅录入(或由企业自行填写但已通过省厅审核)。 “成功完成”指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完工并交工,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号)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6.2 财务能力要求:
( 1 )投标人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的三年营业额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各年营业额 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 2 )投标人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 / 总资产)要求:总资产(以计算资产负债率当年的数值为准,下同)在人民币 5 亿元以下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 ,总资产在人民币 5 亿元以上(含 5 亿元)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90% ;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不低于 1.0 。
3.6.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 1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通信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具备 机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相关业绩信息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 已建或在建 业绩,且该相关业绩由省厅录入 < 或由企业自行填写但已通过省厅审核 > 。
3.6.4 同时要求投标人在 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发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经办人是指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以下简称“经办人”)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以下材料要求的 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4 )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具身份证 明 和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在潜在投标人单位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出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任职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授权代理人任职证明 不作统一 规定, 潜在 投标人加盖单位章的任职证明的原件均认可。
购买招标文件阶段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格式不作统一 规定 , 潜在 投标人 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自行拟定。
( 5 ) 2017 年 4 月(含 4 月)后潜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 ( 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或社保证明专用电子印章 ) , 或其他能够证明经办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 , 以下简称“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且社保证明中缴费单位须 与潜在投标人名称一致 。
( 6 )潜在投标人提供 1 套上述 材料 复印件(代理人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招标人存档,第 5.1 ( 4 )项其他材料的原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除外)在经核查后退还潜在投标人。
( 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窗口:④号窗口 (交通类 0771-2610593 )、财务科( 0771-2610536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 / 标段,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元 / 标段,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也不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除本招标公告第 5.5 款列明的电子文件外)。
5.3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缴现金款项可以通过银行缴款,也可以在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 1 )采用银行缴款的,由经办人以其名义通过银行缴款至以下 招标文件缴款 专用银行账户 (注明招标编号及所报标段号)。
购买招标文件缴款 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 2 )采用刷卡支付的,由经办人持经办人本人银联卡在广 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4 经办人凭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技术规范》、《图纸》。本次招标采用以 Excel 格式保存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 请经办人自行携带 U 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拷贝本招标公告第 5.5 款列明的电子文件。
5.5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有:以 Excel 格式保存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以 Word 格式保存的《公示信息表》、《工程量清单加注 * 号的主要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及质量等级选用表》、《投标人联系单》、《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5.6 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开具事宜,见招标文件第 1 页“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四条”规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 北京时间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9 时 20 分 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 ,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与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及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以书面形式并实名提出,所提交的异议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公开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媒介
公开的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详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xzbtb.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公布的《附件 1 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www.gxzbtb.cn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 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xjttzjt.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 6 号五洲国际 C 栋临街商铺二楼 203 室
邮 编: 530021
联系人: 王工、卢工
招标联系电话: 0772-3010097 (王工)、 0771-2115873 (卢工)
招标联系传真: 0771-2115704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 0771-2115072 、 0771-2115619
招标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