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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滁州市全椒县大墅镇章辉街道道路建设项目(人行道、路灯、智能交通工程等)中标 563万

  • 2021-01-25 09:22:3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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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全椒县大墅镇章辉街道道路建设项目(人行道、路灯、智能交通工程等)

    项目编号

    czgc202012-145

    招标

    名称

    全椒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地址

    全椒县大墅镇街道

    联系人及电话

    何菲 18755055224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区1号楼603室

    联系人及电话

    徐智 0550-321215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1月15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盛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建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费率(%)

    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叁万叁仟柒佰陆拾捌元叁角捌分(¥5633768.3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胡俊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191910052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大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费率(%)

    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肆万叁仟捌佰壹拾肆元柒角贰分(¥5643814.72)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郝欢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1887208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贵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价(元)/费率(%)

    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贰万贰仟伍佰柒拾陆元捌角捌分(¥5622576.8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卜英柱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131562821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报价的5折标准

    招标代理费

    6133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335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全椒县发改委(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楼7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0550-5218927。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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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胡嘉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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