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全椒县大墅镇章辉街道道路建设项目(人行道、路灯、智能交通工程等) | ||
项目编号 | czgc202012-145 | ||
招标人 | 名称 | 全椒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全椒县大墅镇街道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菲 1875505522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区1号楼603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智 0550-321215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月15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盛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建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叁万叁仟柒佰陆拾捌元叁角捌分(¥5633768.38)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胡俊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91910052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大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肆万叁仟捌佰壹拾肆元柒角贰分(¥5643814.72)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郝欢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01887208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贵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贰万贰仟伍佰柒拾陆元捌角捌分(¥5622576.88)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卜英柱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31562821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报价的5折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6133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335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全椒县发改委(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楼7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0550-5218927。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