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区部分新建路口和路段设置信号灯、卡口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QZFCG-2021016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区部分新建路口和路段设置信号灯、卡口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柒佰陆拾万零叁仟贰佰肆拾贰元整(760324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城区部分新建路口和路段设置信号灯、卡口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项目 采购内容:违停自动抓拍球机、信号控制机、车行灯、倒计时器、人行灯、信息发布屏和控制系统、900万高清电警和卡口抓拍单元、红外白光爆闪一体灯、千兆工业级以太网交换机、前端存储主机、测速雷达、元数据存储管理服务器、存储节点、大数据服务器、核心交换机等。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东、来杰三、刘春、田霈、张爱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全额向代理机构缴纳(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财政局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564-6088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城北建材市场
联系方式:18555881166
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