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交警执法记录仪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三、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和理由: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实现菏泽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系统平台同省厅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和联网,为保证公安数据信息安全和系统平台软件的一致性,特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与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议价采购。
四、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成先生135186018880530-3336059,李女士0530-5613716。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