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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公安局2014-2015年度交通管理相关系统维护项目-电子警察系统维护项目中标

  • 2014-08-08 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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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2014-2015年度交通管理相关系统维护项目-电子警察系统维护项目(GZIT2014-ZB0087)中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4年7月4日就广州市公安局2014-2015年度交通管理相关系统维护项目-电子警察系统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IT2014-ZB008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2014-2015年度交通管理相关系统维护项目-电子警察系统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GZIT2014-ZB0087。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以下三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兼投者必须对各子项目进行分别报价,中标顺序为子项目2、子项目1、子项目3:(1)子项目1: 支队管理及计划建设固定电子警察所在白云一大队、白云二大队、高速公路三个大队共5个交警大队辖区范围内, 其中白云二大队(215套)、白云一大队(178套)、高速公路大队(154套),合计固定电子警察547套和支队管理使用移动式电子警察110套。本次维护项目维护周期内白云一大队、白云二大队、高速公路三个大队共5个交警大队辖区新增的固定电子警察及支队管理新增的所有移动式电子警察(含车载电子警察)均纳入子项目1维护范围。(2)子项目2:支队管理及计划建设固定电子警察所在东山大队(47套)、越秀大队(65套)、荔湾大队(48套)、海珠大队(143套)、芳村大队(72套)、天河大队(228套)、黄埔大队(83套)、内环路大队(76套),合计固定电子警察762套。本次维护项目维护周期内子项目2中等东山大队等8个大队辖区内新增的固定式电子警察均纳入子项目2维护范围。(3)子项目3:支队后台系统包括电子警察管理平台、交通违法工作站、新型电子警察系统等相关电子警察后台管理软件。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子项目1、2、3:周期为14个月,包括项目准备时间1个月,提供维护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项目收尾时间1个月。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4年7月4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4年7月26日。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开标3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黄卫国、谢陈跃、陈沪、李文豪、蒋亚军、蔡亦雯、李鸿。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子项目1: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3005。


      (三)中标金额:2,342,16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20,590.00元。


      子项目2: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越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58号地铁大厦第六层604C房。


      (三)中标金额:3,080,0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25,312.00元。


      子项目3: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市高新技术工业村T3栋B3楼。


      (三)中标金额:410,0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4,920.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交纳本项目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一份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


      款项来源:GZIT2014-ZB0087-01、02、03。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886600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采购人联系人:匡时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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