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康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临康和二级公路区间测速电子警察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1.采购文件编号:LXZC2014-101
2.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500万高清相机 | 7台 |
2 | 智能车辆识别器 | 7台 |
3 | 高亮频闪LED灯 | 7台 |
4 | 电子警察闪光灯 | 4台 |
5 | 16SD存储卡 | 7张 |
6 | 雷达 | 5台 |
7 | 灯杆6m*7m | 6套 |
8 | 配套设施 | 1批 |
9 | 系统集成(含施工) | 1项 |
3.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临夏市倍特科技有限公司是康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智能指挥中心和前期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者,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此供应商处添购。作为临夏州公安交警系统网络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的定点单位,确保公安内网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政府采购办审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供应商名称:临夏市倍特科技有限公司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谈判文件中的其他资质要求。
6.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持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青年路2号)。
3、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4、采购文件费: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免收。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