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凤岗镇电子警察设备拆迁改造及新增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编号:fgcg-201509
评审日期:2015年05月12日
公示日期:2015年05月13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岗大队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凤岗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陈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82071518
包号 | 分包名称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a | 电子警察设备拆迁改造及新增设备 一项 | 2015年05月12日 | 272609.0 | 东莞市万里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