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钦州市新华路—金穗街路口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鼎策zb-2016-060
三、采购人: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公告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日
六、截标时间:2016年6月3日9时00分
七、
中标公告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7日
中标人:
中标金额: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00)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象二区东湖二街68号
九、谈判小组成员:覃乃明、陈元珠、何婷艳
十、说明:
1、竞标人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电话:0777-3818399
十一、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事实依据。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十二、网站查询:(http://)、()、(http://222.216.4.8/)。
采购人: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