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6月30日就进港大道雷达监控测速设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进港大道雷达监控测速设备项目(鼎策zb-2016-6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进港大道雷达监控测速设备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货,投入正常使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6月24日在()、()、东兴政府采购网(http://www.dxcgw.gov.cn)发布竞标采购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6年6月30日
评审地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检察院旁)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一宁(组长)、梁绍馨、杨建军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东兴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512-6号
3.成交金额:捌拾肆万陆仟元整(¥846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二)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511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金岳;联系电话:0770-228909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检察院旁)
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977009923
3.监督部门:东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0-7672701
七、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东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