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
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代建单位)的贵阳市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设计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j5201012016092102)已于2016年10月20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20中标工期:15(天)项目负责人:刘云飞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黔高20041007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20中标工期:15(天)项目负责人:何冬英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黔高201210031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20中标工期:15(天)项目负责人:周厚兴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黔高201511142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10月2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地址:贵阳市中天会展城sohog座6楼电话:--)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