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二次,洛孟公交易采购[2017]068-1号
二、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
黄河大道小浪底大道交通信号工程,黄河大道英才路口交通信号工程,连霍高速洛阳站引线三号线口交通信号工程。工期:30日历天。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7日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8月30日于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新乡市华强金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640000元
地址:获嘉县西环路立交桥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及电话:张学超 0373-4814818 15135067026
六、谈判小组名单:司东宏、贾书琴、莫宏勋。
七、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孟津县城会盟大道
联系人和电话:莫先生 15896650006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人和电话:刘先生 0379-67869002/67869005
九、本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