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县燕子河镇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中标 - 交通管控-中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安徽金寨县燕子河镇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中标

  • 2018-03-20 18:55:56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燕子河镇电子警察与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ZCG2018-H0304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2日

    采购日期:2018年3月19日

     

    (二)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工业园

    中标金额:¥746882.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红绿灯





    1

    信号控制机(含不锈钢落地机柜)

    中世银科ZSZM-TSC2016

    1

    14000

    2

    车行灯

    中世银科JD400-3-ZSZM

    4

    1660

    3

    车行灯杆件

    艺迪6.5*4

    4

    5800

    4

    一体式车行灯杆件

    艺迪

    1

    8000

    5

    人行灯

    中世银科RX300-3-ZSZM

    8

    1350

    电子警察





    1

    700万高清一体化抓拍摄像机

    浙江大华DH-CP602

    8

    7500

    2

    LED补光灯

    浙江大华DH-ITALE-060

    10

    1500

    3

    LED闪光灯

    浙江大华DH-ITALE-300AC

    5

    2000

    4

    电子警察存储主机

    浙江大华DH-ITSE0804-GN5B-D

    1

    6500

    后台设备





    1

    信号控制应用服务器

    浪潮英信NF5270M4

    1

    13800

    2

    磁盘阵列

    浙江大华DH-EVS7024S-R

    1

    18000

    3

    硬盘

    浙江大华4TB

    24

    1230

    4

    智能交通管理平台

    DH-DSS-T8100

    1

    23950

    5

    非现场处罚平台接口

    定制与支队平台对接

    1

    20000

    6

    数据交换机

    DH-S5500-24GT4GF

    1

    3100

    7

    服务器机柜

    博超42U黑色机柜(含侧面板)

    1

    1670

    以上电子警察设备及系统须提供免费3年售后服务及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汪旻  孔庆瑞  李 旸  曾献芳  王立海

    采购人名称: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寨县燕子河镇

    联系人:陈德品

    联系方式:0564-7515136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项目负责人:陈 宏   联系电话:0564-735906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维俊     联系电话:0564-7359096

    公告期限: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1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法律依据、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关键字: 交通信号 电子警察
  • 责任编辑:lisonglin
  • 

    每周新闻精选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