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 贵阳市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012017020701) 已于2017年 4月18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9719.58053
中标工期:270(天)
项目负责人:兰信昌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070802843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9818.279957
中标工期:270(天)
项目负责人:李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川151060804019
第三中标候选人: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9823.79262
中标工期:270(天)
项目负责人:钟鉴湖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gd014826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7年 4月21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地址:贵阳市中天会展城soho g座 6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