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项目
成交公示信息 nbsp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0-02-2214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联合体: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766号;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贰亿玖仟万元(290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品牌: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数量: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单价: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范文广、顾纺、荣先丙、王红、吴永春、张伟、章平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60%收取,金额按实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公安局企业信息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3132080
名 称: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佛子岭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二楼
联系方式:0564-3370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7355152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翔麟
电 话:1735515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