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的委托,就宿城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PPP项目组织了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城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DH[2017]001号
二、资格审查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7年6月19日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了本次资格预审信息。
三、资格审查信息
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7月19日
资格审查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吕华军、张永、赵文军、吴英豪、花炳荣。
四、资格预审确认信息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可以参加本项目下阶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1、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
2、杭州瑞利声电技术公司
3、浙江东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集联科技有限公司
五、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高楼门62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25-83170871
采购人: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16号
联系人:曹科长
联系电话:15162910001
各有关当事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