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略分公司2015年运营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工程施工
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略分公司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研究确定
中标单位如下:
西略分公司2015年运营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工程施工招标(XL-JD)
中标
候选人 |
中标单位 |
施工业绩 |
预期中标价
(元) |
项目名称 |
长度(Km) |
合同金额
(万元) |
开工时间 |
交工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汉宁高速公路勉宁段机电系统专项改造工程 |
/ |
2116.35 |
2010年3月 |
2011年5月 |
4011097.90 |
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B-D02标段 |
289.51 |
6182.00 |
2010年11月 |
2012年5月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石家庄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西柏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
/ |
856.20 |
2011年5月 |
2013年12月 |
3983019.30 |
河北省高速公路ETC系统ETC车道工程施工 |
唐津高速、京石高速、保津高速 |
235.90 |
2010年4月 |
2011年10月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渝信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涪陵李渡至南川双河口段工程项目机电工程JD标段 |
55.97 |
14887.00 |
2012年4月 |
2013年12月 |
3978999.90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XL-JD标段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期7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公路局或陕西高速集团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略分公司
监督部门:陕西省公路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29-88408512
陕西省高速集团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29-8783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