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速公路2016年度收费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于2016年8月9日16时组织评标委员会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推荐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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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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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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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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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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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天智远交通科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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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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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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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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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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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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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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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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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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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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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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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单及否决理由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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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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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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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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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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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路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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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原件,资格审查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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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
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本办法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我局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名将作为正式
中标人。
投诉电话:0951-6076782
监督单位:宁夏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招标人: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