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标《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征求意见 - 标准文件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行标《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征求意见

    2019-06-05 16:28:10 来源:www.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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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公安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公科信标准[2018]70号),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承担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修订工作。

    二、目的和意义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能够有效提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路面交通的管控能力,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力度。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建设的前期过程中的设计工作应当依据设计规范进行,通过确定合理的建设内容,采用适宜的技术路线、功能和性能要求,确保建设的科学性,保证建设投资的效益最大化。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GA515.3-2011)发布实施至今已有8年,该时间段内业务需求和技术发展迅速,标准内容与当前各地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需求有不适应之处,与已制修订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专业术语、系统功能、系统接口、设备技术指标等内容不适应,因此本标准修订亟待修订。

    通过本标准修订可以明确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的总体构架、设计内容、设计深度等要求,可进一步规范全国各地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工作。主要修订的内容:修改了范围,以满足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或独立建设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基础应用系统的设计;规范性引用中增加和调整了部分标准;设计流程与内容中增加城市交通情况调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内容,整体较为成熟;调整了资料性附录的结构和相关内容。

    三、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一)国内

    1、安防行业的设计和程序要求的标准

    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对安防行业的建设技术规范和设计规范提出了要求。

    2、与设计工作相关的建设工程前期阶段的标准

    行业标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 651-2014)、《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GA/T 1403-2017)对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的流程和前期工作提出了要求,具体内容也与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有一定相关性,与本标准相关。

    3、本系统其它设计标准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1部分:总则》(GA515.1-201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GA515.2-201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4部分:制图》(GA515.4-2011)也属于本设计规范系列标准的一部分,与本标准直接相关,这些标准正在修订。

    (二)国外

    查无同类标准。

    四、标准的修订过程

    (一)申请立项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GA/T 515.3-2011)实施以来,在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各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起到了规范性指导作用。但是,从当前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来看,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指导城市公安交通系统设计工作。例如,大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参考文献已作修订,平台或系统名称不准确,附录中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结构和层次不够清晰等。

    因此,为了更好的对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进行指导,减少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和建设中存在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标准起草组于2018年3月向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正式申请修订本标准。2018年8月,公安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公科信标准[2018]70号),同意立项修订《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二)编制征求意见稿

    标准起草组调研了国内多个省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项目建设的情况,同时结合近三年40余个公安交通指挥系统项目设计的经验,形成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五、标准修订依据

    根据公安部发布实施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GA/T 1049-2013)、《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 651-2014)、《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GA/T 1403-2017),其中对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提供相关依据,本标准根据上述标准内容对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进行修订,提出指导性的设计规范要求;同时,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考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理论与实践》(王长君等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和“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管控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

    六、主要修订内容的说明

    与2011年版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增加了子系统的定义。由于文中多次出现该名词,因此对该名词进行明确。

    2.    增加了设计分类的内容。由于各地管理体制机制不同,各地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层级中包含城市与高速两类系统建设内容,因此对设计分类进行明确。

    3.    增加了设计流程的内容。通过引用系列标准,对整个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流程应当遵循的部分做出规定。

    4.    修改了道路交通情况的调查设计内容。根据实际设计的需要对原标准中城市道路交通调查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城市交通组成情况、停车设施情况,在道路与及附属设施情况条款中,增加了对里程和路网密度等进行调查的要求,并增加了对公路和高速交通情况调查的分类和内容。

    5.    修改了交通管理情况的内容。由于原标准中仅列出了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大分类,较为概括,因此本次标准修订中,对难以准确了解其含义的条款通过举例进行了说明。

    6.    修改了建设单位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的内容。由于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原标准中对系统的调查已经难以覆盖现有的科技化手段;同时,由于建设技术规范中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结构已有定义,因此本次修编参照建设技术规范,对建设单位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进行修改。

    7.    修改了相关单位科技建设情况的内容。对调研部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8.    修改了建设单位需求调查的内容。针对原标准该部分内容较为笼统的情况,对调查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便于标准实施。

    9.    删除了调查报告编制要求。由于新增设计流程要求中实际包含调查报告编制这一环节,因此在该部分对原有的内容进行删除。

    10.       修改原现场勘察报告中的内容。由于现场勘察属于整体调研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在整个调研结束后撰写统一调研报告,无需额外增加工作量。正式文本要求中,对现场勘察报告也不做要求。因此,将原有现场勘察报告部分内容修改为调研报告要求,并对调研报告中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11.       新增概算编制依据。对工程概算设计中缺乏的环节进行补充。

    12.       修改了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中的内容。根据技术的发展,对原有功能设计部分进行了修改,同时,补充了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审查要求。

    13.       修改了技术施工方案中的内容。根据实际施工图设计中方案内容要求,对原有的列项进行了进一步扩充和细化,帮助标准更好实施。

    14.       修改了施工图设计图纸中的内容要求。增加了外场系统设备供电、通信接入设计图的要求。

    15.       增加了施工图预算要求。增加了对施工图预算部分的要求,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

    16.       增加道路勘察调查表。针对建设场地现场勘察的部分,增加了道路勘察调查表以及公路勘察设计表,规范路面勘察时记录要求。

    17.       增加设计任务书要求。以附录的形式,对设计任务书的格式以及每部分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18.       修改了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要求。根据正文中初步设计技术要求,对原有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要求进行了更新,保证方案要求与技术要求保持一致。

    七、关于标准中标题、术语和定义的汉译英说明

    本标准中的标题、术语和定义的英文翻译,根据公安部颁布实施的《标准汉译英要求 第1部分:术语》(GA/T 1048.1-2013)标准,经过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陈帅博士确定,翻译能够准确表达其含义,符合英语语法规范。

    标准文本下载请点击http://www.tmri.cn/detail.aspx?id=10387943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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