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天,太仓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第九支队及属地交警部门联合行动,在204国道太仓南郊检查站开展治超检查,共检查货车125辆,查处2辆超载货车,卸驳载货物81.6吨。这是苏沪两地第八次开展省际公路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的整治重点为:车货总质量超过规定限值30%(含)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百吨王”(车货总质量达100吨)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扰乱超限运输执法检测秩序的行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
太仓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筱伟介绍,此前,苏沪两地已开展联合治超行动7次,其间双方共出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82名、执法车辆33辆,交警56名、执法车辆24辆,共查获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7辆,卸载货物456吨。其中,利用204国道不停车预检系统,执法人员精准布控,查获“百吨王”1辆,总重118.3吨,超限超载达69.3吨。
王筱伟说,联合执法对货运车辆驾驶员起到了震慑警示作用,为长三角地区营造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氛围。目前,两地正在共同探索非现场治超执法一体化监管新模式,实施统一的道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标准、违法车辆取证标准、案件处罚标准,建立区域性非现场执法数据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异地查处,有效维护公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