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国联邦数字和交通部向联邦内阁提交了关于规范具有自动和无人驾驶功能的机动车运营的条例以及《道路交通法》条款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自动驾驶条例》)。
2017年6月,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自动驾驶法——《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该法明确规定了自动驾驶系统接管驾驶任务的情景,以及驾驶员在自动驾驶阶段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7月,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允许无人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法律——《自动驾驶法》,该法首次提出了技术监督员的概念,并对参与自动驾驶车辆运营各方责任和义务做出了规定。为落实《自动驾驶法》关于L4级及以上具有无人驾驶功能的机动车(以下简称:无人驾驶汽车)运营的相关要求,此次出台的《自动驾驶条例》主要包含以下事项:
·规定无人驾驶汽车运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规定无人驾驶汽车公共运营区域的要求和审批程序;
·增加机动车行驶证的补充规定;
·细化参与无人驾驶汽车运营各方(车主、技术监督员、制造商)的义务;补充新的测试规定;
·明确违法行为;
·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结构、质量和设备提出技术要求。
联邦交通部部长沃尔克·维辛称,此次《自动驾驶条例》将完善德国自动驾驶法律体系。目前,联邦内阁已经审议并通过了该条例,并提交联邦参议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