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试行)》 - 行业政策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福建印发《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试行)》

    2021-12-23 09:29:36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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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安中心、交通保障中心:

    经研究,省厅制定了《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30日

    文件下载

    附件:

    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试行).docx

    附件1.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流程图.doc

    附件2.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doc

    附件3.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doc


  • 关键字: 轻微违法免罚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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