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现对已通过技术审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第2批)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此批次共35家企业,64个型号产品,武汉长江通信过检产品型号最多。与第一批次不同,博实结、有为、珠海天琴、雅迅等出货大户此次也通过了检测。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部道路运输司(电话:010-65293754)或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电话:010-65293309)反映。
附件:名单:20130515_260229342.rar
道路运输司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