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乐山市运管局在局3楼会议室召开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会,局分管副局长、各区县运管所分管副所长、局安全科、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令)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4﹞117号)精神,对建立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和监管体系、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平台接入和备案、新车办理程序以及过渡期时间安排进行了明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