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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运管局关于道路运输企业不履行动态监控职责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4-11-28 21:21:54 来源:www.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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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道路运输企业不履行动态监控职责整改情况的报告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

    《关于请督促整改不履行动态监控职责的函》中,通报我省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车辆40辆,未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和监控人员不履行职责企业20家。收到该函后,我局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将此文转发给相关7个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并要求市运管处按照5号部令及三部局11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的违规行为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我省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车辆调查处理情况

    (一)承德兴隆县客货运输服务站的冀HK2420客运班车已更新,新车号是冀HK5437,已经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冀HK2671、冀HK3466、冀HK8449、冀HK8767、冀HK8802客车属于四类客运班线客车,按照5号部令要求,目前不需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丰宁县安达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冀HP3461、冀HP3571、冀HP1070三辆危货运输车辆,因为电瓶没电或电量不足,导致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断电现象,使监控平台不能正常检测,针对上述情况,丰宁县运输管理所对安达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认真提出整改报告并严格落实,要求其加强监控设备维护,确保监控设备正常工作,同时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对三辆车主分别处以800元罚款。

    (二)秦皇岛市恒利加液化气有限公司的冀CAL837危货车辆,经市运管处核查,由于该车被市政府列为“黄标车”,企业于2014年8月10日将道路运输证交回市运管处,车辆退出危货运输市场后自行拆除了卫星定位装置,但没有及时清除车门上的危货运输企业名称,8月28日被交警查处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问题。市运管处已对该公司提出严厉警告,要求其迅速清除该车车门上的危货运输企业名称,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沧州黄骅市鑫华运输队的冀J80931危货车辆,沧州市运管处调阅了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目前该车显示为在线状态,数据有效,卫星定位装置能够正常使用。由于系统原因,该车8月29日数据无法查阅。沧州市运管处本着有责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已责成黄骅市鑫华运输队加强危货车辆日常运营管理,发现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及时报告处理,并查清原因,抓好问题整改,同时搞好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按要求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四)衡水景县兴达城乡客运公司的冀T27221、冀TF3076、冀TF3167和冀TF9728四辆客车,属于四类城乡客运班车,按照5号部令要求,目前不需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武强县君华公交有限公司的冀TGS078客车为县城内公交车,按照5号部令要求,目前不需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衡运集团饶阳客运分公司的冀T36678、冀T50636、冀T51937三辆客车,经饶阳县运管站调查核对,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存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情况。衡物联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冀T32083、冀T59969危货车辆,经市运管处核查,上述2辆车均为总质量12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不是危化运输车,违反动态监控运营车辆名单中登记信息有误,该情况已得到衡水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证实。衡水市运管处已要求该公司严格执行5号部令的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前对所属客运车辆全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五)邢台宁晋誉诚客运车队的冀ED9397客车,经调查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属实。宁晋县运管站已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严格执行5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前对所属客运车辆全部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目前,宁晋誉诚客运车队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并对部分更新车辆安装了北斗车载终端。

    邢台交通运输集团巨鹿分公司的冀E38095客车,经调查该车8月28日卫星定位装置损坏未在线营运,公司发现后及时维修已正常使用。巨鹿县运管站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对该车主进行了800元处罚,并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七日内整改到位,杜绝以后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新河分公司的冀E63891客车,新河县运管站从监控平台调取了该车8月27日、28日两天的运行轨迹,显示该车运行轨迹正常,不存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情况。

    邢台交通运输集团威县分公司的冀EB6968客车,经威县运管站调查核实,发现该车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返回威县停运后,车主担心车辆亏电将总电源关掉,导致在系统显示不在线,该车辆信息在客车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轨迹运行正常。

    邢台交通运输集团临城分公司的冀E72297、冀E76506和冀EE5363客车,经运输公司调查核实,该3辆客车的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多日,不能保持在线,仍从事经营活动。临城县运管站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对3辆车主分别进行了800元处罚,并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七日内整改到位。目前该3辆客车卫星定位装置故障已排除,能够正常营运。

    邢台冀源危货运输公司的10辆危险品运输车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问题。经核查,冀E1T855、冀E2152K、冀E9T625通过GPS工作人员调试已测试正常;冀E2655J该车现在北京,因GPS欠费已通知车主续费;冀E1T819该车现在山西晋城,因GPS欠费已通知车主续费;冀E5260J该车现在四川成都,因GPS欠费,车主等开异地委托手续;冀E1T512该车现在贵州思南县,因GPS欠费,车主等开异地委托手续;冀E5262J该车现在山西省,因GPS欠费检测不正常,已通知车主;冀E1J856该车车主不打算审验;冀E1J906该车主电话关机联系不上。冀E2655J、冀E1T819、冀E5260J、冀E1T512、冀E5262J、冀E1J856和冀E1J906,这9辆属于挂靠车辆,在异地(车主家乡)经营运输业务。这些危货运输车属于车型不合格车辆,目前邢台市正在整顿危险品运输车辆,由市政府组织,有交警、质量监督、交通三部门联合对每辆车进行核查(核查内容:罐体容积、罐体尺寸、罐体质量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收回营运证,而这些车辆不回来进行车辆检查,导致GPS不能使用。邢台运管处已向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下发了通知书,对到期不来核查的车辆由企业刊登声明,取消经营资格。

    邢台远大危货有限公司的冀ED9817危货运输车辆,经调查核实,8月29号该车曾在邢台临西运营,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另外调取该车运营轨迹显示正常,不存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情况。

    (六)邯郸市东特运输有限公司的冀D20342危货车辆,经邯郸市运管处认真调查,该公司没有此车。

    二、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和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调查处理情况

    (一)张家口通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和怀来客运服务中心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经市运管处向运输公司调查核实,与事实不符。两公司按要求制订了监控工作制度,明确了岗位工作职责,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严格值班值守,详细记录值班情况,监控人员分两班24小时监控,明确不能脱班,擅自离岗,有情况及时通知车主注意安全并立即改正。根据公司记载,8月28日没有接待过任何部门对监控平台的检查。经了解张家口交警支队,8月28日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未曾对该公司的监控平台进行检查,也未曾上报此情况。

    (二)景县兴达城乡客运公司未配备专职监控人员问题,(深州)城乡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该两公司属于城乡客运公司,经营四类城乡客运班线,按照5号部令要求,目前不需要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和配备专职监控人员。衡水运通运输有限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阜城县运管站已责成衡水运通运输有限公司对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的工作人员王淑娥予以辞退,并要求该公司加强安全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衡运集团第五运输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故城运管站已责成衡运集团第五运输公司按公司内部规定对当天值班的胡翠平、扈其文批评教育,并处每人100元的处罚。冀州安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冀州市运管站已责成冀州安达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对当日值班人员处100元罚款,对主管经理王萍处300罚款,并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衡水旅之顺包车旅游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桃城区运管站对衡水旅之顺包车旅游公司做出了停业整顿的处理,并依法对该公司处3000元罚款。

    衡水衡物联达物流有限公司未配备专职监控人员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设有两个监控点(用户名分别为HSHW1、HSHW2),分别设在中华大街公司院内和衡物联达停车场(冀衡路凯亚化工院内),值班人员为蒋光健、沈署光、王蕾、柳泽彬、石铁檩,值班电话分别为0318-8537855和0318-2280993,保证GPS24小时有人值守。8月29经查实值班人员有监控记录,并非二大队所报的巡查记录和检查情况一览表上均无值班人员不在岗情况。

    衡水昌盛货运联运服务有限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针对8月28日交警一大队对该公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情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目前无数据更新车辆有6辆,其中4辆即将报废,停止营运;1辆正在缴费,1辆正在转网,公司62辆危货车均在监控范围内。针对存在问题,公司新增6名专职安全员,对车辆进行严格的监管,做好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

    衡水道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公司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并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落实整改。经过调查落实,查明了存在关键问题是长期停运的车辆数据没有更新上传,立即着手对设备进行了维护,并通知停运车辆定时上传更新数据,今后将及时对长期停运车辆进行重点监控和提示,确保车辆实施全程监控。

    衡水鸿鹄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对通报中提到的问题,经核实,该公司监控值班人员末能及时发现其中一辆车的定位数据卡损坏,致使车辆无定位信号,没有及时通知该车辆回公司维修。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刻召回该车进行维修,更换数据卡片,并对该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制定了整改计划,要求每班值班人员在做好监控工作的同时,重点询问所包保车辆的情况,时刻掌握车辆的运行情况,停运时间较长的车辆,每月必须上传二次定位数据,做到不漏一车,时时监控到位。

    衡水康达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了整改,对于末停运车辆因GPS终端设备故障原因造成的数据不更新,该公司立即进行了设备维护,更新了相关数据,保证了设备正常运转。并对数据不更新的车辆进行了定期排查,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对车辆进行及时有效的动态监控。

    (三)邢台嘉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查获违法企业名单中企业性质错写成客运)未配备专职监控人员问题,邢台运输集团临城分公司、邢台公交公司南和分公司、宁晋城乡联合运输车队、宁晋誉诚客运车队、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任县分公司和邢台嘉明危货运输有限公司(查获违法企业名单中企业性质错写成客运)监控人员不履行监控职责问题。其中,邢台公交公司南和分公司属于城市公交公司,按照5号部令要求,目前不需要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和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其余5个运输企业,经县级运管机构核查,存在上述问题,县运管站对5个运输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企业认真研究和反思,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今后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企业监控平台,认真监控营运车辆,及时处理驾驶员违章行为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并确保公司在线率达到要求。存在问题的公司对当事人进行了100元的经济处罚,杜绝此次事件的再次发生。邢台嘉明危货运输公司针对问题立即召开单位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监控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要求对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动态监控简历规范统一台账记录在册,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在办公区域设置了专门的监控平台,把经过培训合格的监控人员编成小组,根据GPS监控值班表,对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二是制定了GPS监控员操作规程,严格职责和纪律,规范记录标准。对违反规定的监控人员给予处罚。三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GPS监控记录表格,增加了重点问题车辆处理记录,使之符合实际操作。

    针对以上问题,我省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开展全员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要求各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不断加强对卫星定位装置和监控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保持系统设备完好,确保卫星定位装置与监控平台、监控平台与联网监控系统平台通讯畅通,实现车辆运行期间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营运驾驶员违法行为,规范驾驶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再次发生不履行动态监控职责的,将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0月31日

  • 关键字: 车载运营 动态监控 河北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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