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运管局关于2014年三季度“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情况通报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湖南省运管局关于2014年三季度“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情况通报

    2015-01-19 11:17:08 来源:www.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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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公共客运管理局、长沙市货物运输管理局、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株洲市行政执法监督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意见》(湘交安〔2014〕30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三季度部分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高速公路违法信息、“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情况以及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高速公路违法违规情况通报

    根据省交警总队高支队抄告省局的营运客货车2014年三季度高速公路违法违规信息,经整理统计如下:

    1.客运企业(详见附件1)

    按照违章车次数与企业车辆总数与比率排序,前三位分别为:龙山县秦政客运有限公司(80%)、浏阳市仁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49.7%)、怀化市永安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5.5%)。

    2.危货运输企业(详见附件3)

    从三季度危货车辆高速公路违法信息情况来看,危货车辆违法违章行为依然较少,本次通报不按违章率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排位,请各危货运输企业继续强化管理,消除运输安全隐患。

    3.客货运车辆(详见附件2)

    严重超速50%以上的营运客车:张家界南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湘GY2109、张家界运兴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湘G02575。

    严重超员50%以上营运客车:汩罗市客运公司湘F81839、衡阳同盛运输有限公司湘D26168、湖南省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湘E97371、益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湘H92057、个体经营者周建新湘M33281。

    二、联网联控情况通报

    1.已入网车辆情况

    通过对我省道路运输台帐系统中车辆数据的核查和比对,截止至2014年10月9日,全省入网省级监管平台的“两客一危”车辆共计30746辆,平均入网率为99.25%(见附件6)。

    通过对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的统计,我省入网该平台的重型载货汽车和牵引车数量为26921辆。(见附件7)

    2.未入网车辆情况

    在省道路运输台帐系统中显示为营运状态,但在省级监管平台显示为未入网状态的“两客一危”车辆数量为231辆,其中客车92辆、危货车139辆。2014年5、6月份已被省局通报,现仍未入网的“两客一危”车辆数量为104辆,其中客车36辆、危货车68辆。(见附件8)

    3.接入平台在线情况

    2014年7、8、9月全省共有24个运营商和企业监控平台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其中部通信中心转发平台(中石油)、三通慧联道路综合服务系统平台两家单位监控平台接入在线率低于90%。(见附件9)

    4.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违章情况

    2014年7、8、9月省级监管平台共接收到违章记录总数为257万余条记录(如果企业没有及时处理违章警情,车辆将每隔30秒传送一次报警数据),违章车辆总数有13375辆。(见附件10)

    三、处理决定

    (一)对高速公路违法违规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处理决定

    1.责令龙山县秦政客运有限公司、浏阳市仁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怀化市永安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立即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改,整改期内停止企业新增班线和车辆及企业扩大经营范围许可,整改期满,由业户所在地市级运管机构验收后报备省局。

    责令张家界南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运兴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汩罗市客运公司、衡阳同盛运输有限公司、湖南省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益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家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安全整改,整改期内停止企业新增客运班线和车辆以及扩大经营范围许可。

    个体经营者周建新由车籍所在地永州市道县运管所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2.责成相关企业迅速核实违章车辆当班驾驶员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分别处理:

    (1)对超速超载(超员)20%以下的车辆(见附件4),由相关企业将违章人员名单上报当地市州运管机构,由市州运管机构组织违章人员进行不少于8个学时的集中重点教育,重点教育具体事项由市州运管机构通知。

    (2)对超速超载(超员)20%以上的车辆,由车属企业解除当班驾驶员的聘用,且三年内任何道路运输企业不得重新聘用(详见附件2及附件5)。

    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的,相关市州运管机构应相应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从业资格证。

    (3)超速超载(超员)20%以上的车属企业相关人员,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安[2014]300号文件规定参加省局组织的不少于16个学时的集中重点教育,重点教育具体事项由省局另行通知(详见附件2、附件5)。

    3.车辆停运整顿:

    由相关市州运管机构责令严重超速、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湘GY2109、湘G02575、湘F81839、湘D26168、湘H92057(详见附件2),停运整顿3个月。停运期间,该车辆营运牌证由企业上交当地市州运管机构。整顿期满,经市州运管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发回相关牌证,恢复其营运。

    严重超员50%以上客运车辆湘M33281停运整顿,由道县运管所负责监管落实。

    (二)联网联控情况处理决定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2〕798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意见》(湘交安〔2014〕300号,HNPR—2014—17009)、《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运管办发〔2013〕17号,HNPR-2013-79003)规定,经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对附表8中未入网的231辆车,各市州运管机构应责令企业进行逐条核实,对已经报废的车辆应及时注销。

    对于2014年5、6月份已被通报现仍未入网的车辆所属企业:长沙联运物流有限公司、长沙美达客运有限公司、长沙市湘辉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干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宁乡县诚名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国线集团(湖南)运输有限公司、长沙皓润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中望气体有限公司、湖南澳威物流有限公司、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湖南省新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邮政公司、浏阳市鼎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圣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宁乡县辰龙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新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办事处、湘潭市金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衡山县运输公司、衡阳市石鼓区化工经营部、湖南旺达亚丰运输有限公司、湖南临湘龙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桑植县捷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龙运集团常德运输有限公司、常德驰鑫运输有限公司、常德快安运输有限公司、常德嵘盛物流有限公司、娄底市新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湖南省双峰县顺达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永州市旺达运输有限公司冷水滩分公司、怀化市东成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由所属市州运管机构责令企业主管安全或生产或机务负责人参加省局组织的不少于16个学时的集中重点教育。同时各市州运管机构应责令上述企业整改入网,直到整改验收合格为止,整改期内停止企业新增客运班线和车辆以及扩大经营范围许可。市州运管机构开具的整改通知书应向省局报备。

    2.各级运管机构应认真比对附表7中的车辆数据,对从2013年1月1日后新增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凡未按规定安装北斗终端或直接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对应装未装而办理和审验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要求,责成相关负责人采取相关措施,切实使安装入网率达到100%。

    3.附件9中平台在线率低于90%的部通信中心转发平台(中石油)、三通慧联道路综合服务系统平台,其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参加省局组织的不少于16个学时的集中重点教育,重点教育具体事项由省局另行通知。

    4.各市州运管机构应责令企业对本单位违章车辆情况(见附件10)逐条核对、清查,核查企业监控平台对通报的违章车辆是否进行了及时的纠正,是否有监控、处理记录;核查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违章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理,是否有相应处理记录。对出现故障的车载终端,企业应立即进行检修、更换,对监控平台不按要求值守、监控、记录,对违章车辆不及时纠正和处理、记录的,企业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当地市州运管机构。

    特此通报。

    附件请戳:http://www.hnyggs.com/ArticleView.asp?ArticleId=2167&TypeId=78

  • 关键字: 车载运营 湖南 联网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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