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 年第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交运管函〔2014〕215 号)等有关规定,40 家企业的50 款卫星定位装置(详见附件)已通过审查和公示程序,符合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和卫星定位装置推荐要求》条件,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
桂道运科技〔2014〕135 号
扫码关注“智能交通世界网”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