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备案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5年11月3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申请备案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了审查。以下平台服务商符合我省备案要求,拟予以备案。现向社会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2、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
3、武汉泰通卫星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5、武汉南斗六星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6、南京天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深圳慧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杭州中导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苏州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27-83462470)。
公示期过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统一安排平台服务商与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的对接联调工作。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