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是“浙F”的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12吨(含)以上的营运货车注意了,从1月20日起,如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不能在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货运平台)上正常显示的车辆,新车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原营运车不能年审,路上查到每次处罚800元。
入网车仅占总数的18.2%
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12吨(含)以上的营运货车为何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为何要能在全国货运平台上正常显示?
“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物流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交通运输部在2014年出台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部5号令),明确要求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12吨(含)以上的营运货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要在全国货运平台上能正常显示,“不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装了卫星定位装置但不能在全国货运平台上显示的,路上查到一次罚一次,处罚金额800元。”
目前看来,我市的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12吨(含)以上的营运货车入网情况并不理想。根据统计,我市上述应入网的营运车辆共为10814辆,现已入网的仅为1973辆,入网率为18.2%。“从数据上看,有8800多辆此类货车没有入网,按照部5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查到时会被处以800元的罚款。”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物流科负责人称。
本月20日起全市严查
按照部5号令的规定,我市将从1月20日起对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12吨(含)以上的营运货车进行严查。
“1月20日前为自行整改期,20日起,对不上线但在营运的车辆,按部5号令,每次查到罚款800元。”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物流科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将会进行“二不一整一查一通报”的措施进行整治行动。
“二不”就是对没有上线的车辆不发证、不年审;“一整”就是要求运输企业对照公布的上线车辆清单,对不上线的车辆联系营运商马上整改,确保在全国货运平台上显示;“一查”就是从1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进行严查,对不上线但在营运的车辆,每次查到罚款800元;“一通报”就是对处罚情况和各县(市、区)车辆上线情况经常通报。
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在全国货运平台上显示,对货车所在的企业来讲,可以实时了解车辆的路径,能及时进行调度安排,并有利于油耗考核。“对货车驾驶员来讲,家人能及时知道他所在的位置。而且如果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该装置会进行报警。”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物流科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