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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TS114 5号令贯彻落实动态(7.15~9.8)

    2016-09-08 16:11:08 来源:www.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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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第二批(第七轮,7月底)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备案名单
      桂林市骏达运输(桂林市众信卫星定位营运服务平台)
      黑龙江备案名单(第五批,7月底)
      大庆锦华联电子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北斗导航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社会化服务平台服务商备案名单(第15批,8月1日)
      山西汽运集团云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鑫捷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龙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动态监控平台备案公示四批第二轮(补充名单)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轩辕互动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动态监控平台备案公示第五批第二轮
      成都三零凯天通信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动态监控平台备案公示(第五批第三轮)
      成都捷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博实结开发平台)
      四川动态监控平台备案公示第五批第四轮
      四川东星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安达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备案名单(第10批)
      烟台少阳电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山东车卫士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天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卫星平台服务商(新增)
      江苏比特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运管局公布从事“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监控服务运营商名单(2016年8月)
      北京华油信通、北京中交兴路、盘锦时代商务、营口博大、沈阳康通、中国电信葫芦岛分公司、朝阳市润达电子科技、朝阳环通集团汽车运输、朝阳市烽火台、抚顺市新抚四海通汽车服务中心、大连交达、大连交通运输集团传时豹星际信息技术、大连金百信电子、大连天犬、丹东银河电子科技司、辽河油田信息工程、辽宁烽火台、辽宁虎跃快速汽车客运、辽宁神宇威远电子科技、营口万达汽车销售、辽宁鑫海电子产品、辽宁鑫利龙科技、辽宁中寰、辽宁中航星、盘锦奥星通信、盘锦双台子区智多星电子商行、沈阳联合安业、沈阳平通、沈阳伊爱高新、沈阳众诚恒力、中国电信阜宁分公司、浙江马良、中国移动辽宁公司(共33家)
      浙江:关于责令江苏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进行整改的公告
      2016年6月,浙江运管局对全省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如下问题:一是备案信息变更未告知省局;二是平台长时间断线;三是管理服务不规范;四是上传数据质量差。存在以上一种或多种问题的企业有:江苏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泉数字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中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车卫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浙江中航星北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无锡远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坦程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经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现责令以上企业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整改期间暂停新车接入。
      甘肃:7月份,联网联控系统全国考核排名第2位
      7月份,我省联网联控系统全国考核排名第2位。省信息中心通过采取每月考核机制,协调各市(州)运管机构及各运营商对联网联控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排查、清理、整改,并督促全省道路运输营运企业靠实责任,落实制度等措施,截止2016年8月,联网联控系统中全省“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共12477辆,车辆入网总数12477辆,入网率为100%;车辆上线11507辆,上线率为92.23%,数据不合格率为0.94%。同比上半年,我省联网联控系统考核排名仅第15位,入网率和上线率分别为99.79%和83.44%,有很大提高,联网联控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步。
      内蒙古:再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备案工作
      本次备案材料的递交截止期为2016年9月8日下午17:30时,截止期后递交的材料将视为下一批的备案材料。
      湖南:关于切实加强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的通知
      8月底,湖南运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其中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定期将监管平台中抽查的辖区内“两客一危”车辆违法动态信息抄送给当地的公安交警部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行安全监管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制时,应重点督查专职监控人员是否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配备、正处于经营活动的车辆是否保持在线、对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率是否达到要求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以及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意见》(湘交安〔2014〕300号)第四条规定顶格处理。
      安徽:通过电警卡口信息比对抽查营运车辆卫星终端上线情况
      为了精准、有效打击“两客一危”营运车辆营运时不在线的违规行为,近日,省运管局会同省联网中心通过卡口信息比对技术,对部分长途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上线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7月15日共有23辆长途班线车辆在高速公路运营时无动态监控数据,疑似不在线运营。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省运管局已经提请相关单位予以查处。
      中山:运营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罚款500元
      中山交警日前发布通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重点车辆车载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情况的路查路检、数据比对分析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严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货运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等交通违法行为。凡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的大型客车、重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或者擅自更改、删除或者伪造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资料的,罚款500元。
      江苏:三局联合开展“两客一危”车辆运输安全管理
      8月31日,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吸取淮安“8.20”、扬州“8.29”大客车和砀山“8.29”危货运输事故教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检路查,针对全省旅游客运企业联合开展集中排查。通知要求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托45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在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省市际卡口以及车站周边道路等重点部位设置联合检查点,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检路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即必查载人载货量、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和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比对营运资质证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河南交警总队: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成摆设
      河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海燕认为,从数据分析和近期省厅督导情况看,问题集中表现在货运企业挂靠经营、动态监控流于形式等方面。在货运企业挂靠经营、挂而不管、空壳运转等方面,刘海燕举例说明称,周口市长期在外省营运的重中型货车8.5万辆,占全市重中型货车的80%以上,这些车辆每年只缴挂靠费、保险费,实际常年在省外运营,教育、管理、培训等无法跟进,处于严重失控漏管状态,企业主体责任根本无法落实。同时,部分货运企业未处理违法量高,并且长期没有下降,如两个月前总队就注意到河南万里运输集团宝丰分公司19辆车,146次违法,目前未处理违法行为达到167次。在对车辆的动态监控上,刘海燕说从全省掌握情况看,部分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室仅是一套桌椅、一台电脑、一套落后的平台系统、一本纸质的记录台账,不能保证24小时人员值守,违法提示不及时、台账记录不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及脱岗、漏岗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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