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来,青海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监督管理工作,省运管局就近期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一是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格按照《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积极建立服务沟通机制,规范动态监管信息上报,着力提升数据质量,保障联网联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二是各级运管机构要指定专人抽查辖区“两客一危”车辆运行轨迹,并督促辖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每天运行轨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致使行驶轨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以及因监控职责履行不到位,致使企业自身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轨迹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上传有效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对大面积车辆出现行驶轨迹不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有关证照。三是各级运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路检路查和驻站稽查力度,责任到人。四是要求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做好“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的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处理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和车辆终端的报修故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迅速提高车辆动态监控水平。五是省运管局将按照《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市州联网联控工作实施考核。六是要求各级运管机构充分认识到当前联网联控监督管理工作形势的严重性,迅速行动。对存在问题严重、工作滞后的市州运管处和运输企业,省运管局将下达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