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8月1日起,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管理系统对车辆超速和“离线位移”判断规则进行了调整:1.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以大于100公里/小时(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大于80公里/小时)的速度持续行驶超过30秒的,视为1次涉嫌超速;危险货物运输车以大于80公里/小时的速度持续行驶超过30秒的,视为1次涉嫌超速。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2.将“离线位移”判断的时间由原1小时缩短至30分钟。
为有效遏制重点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道路运输安全。市交通事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科技信息部抓好落实。科技信息部专门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并下发了相关文件,将规则调整信息传达到企业和GPS服务运营商。会上要求监控组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新规则标准执行,加强业务学习,落实好监控系统的日常值班监控工作,最大程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8月份,智能交通管理中心共发现经常不在线运输车辆6辆、违规超速“两客一危”车辆350辆、离线位移“两客一危”车辆56辆,我们及时将有关结果报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及执法部门,有效打击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