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南省网络货运企业监测评估情况出炉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2021年度湖南省网络货运企业监测评估情况出炉

    2022-03-01 14:45:21 来源: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评论:
    分享到:

    近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托省网络货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对全省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运行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测,并通报了全省网络货运企业2021年度监测评估情况。

    行业发展总体情况

      网络货运新业态发展稳步推进。2021年度我省新增许可网络货运企业16家,已由2020年全省26家,发展扩大到今年的42家,网络货运企业在省内9个市州逐渐铺开,网络货运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省网络货运企业平均整合运力2128辆,年平均运费收入超过3500万元。行业发展趋势整体向好。截至2021年底,全省42家网络货运企业共整合车辆88318辆(其中省内车辆4830辆,省外车辆84488辆)、驾驶员88318名(其中本省驾驶员8113名,外省驾驶员87628名),完成运单约40.3万单、资金流水单约 38.52万单,累计实现货物运输量约1052万吨,合计运费约15.72亿元,业务类型以干线运输、零担配送为主,运输货物类型主要涵盖大宗货物、电子产品等,业务范围覆盖江西、新疆、内蒙、湖南、广东等省份。

      进一步规范新业态发展。省厅根据行业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加强和规范我省网络货运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省局及时下发全省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情况的通报,并组织实施我省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指标评估研究工作,结合我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经验与货运行业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细化,明确考核标准、经营管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退出机制等,探索研究促进网络货运发展的“湖南指标”。

      行业运行监测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42家已获得许可网络货运企业均实现了及时上报业务数据至省公共服务平台,并将数据同步至交通运输部网络货运信息交换系统。

      存在的问题

      行业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州对网络货运企业的发展引导和市场监管重视不够,监测数据质量不高,行业监管投入不足。截至12月31日,全省已有42家网络货运企业核发了经营许可,涉及到9个市州、26个县区,但截至目前只有长沙、株洲、湘潭和郴州市苏仙区向省局申请了公共服务平台本级管理账号并开展了监测管理工作,依托省公共服务平台对辖区许可的网络货运企业开展监测管理。部分市州对网络货运企业跟踪监督管理不够,对于存在的违规现象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企业规范经营还需进一步强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发布2021年度网络货运行业运行基本情况》通报,我省有21家企业未按要求上传驾驶员位置信息。部分市州网络货运企业数据交互量较低,其中有9家企业许可三个月以上,未按要求上传运行数据。

      信息安全保护亟需进一步落实。省局已于2021年8月17日下发了《关于我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要求三级等保测评逾期的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但截至目前,我省仍有13家企业2021年度未进行三级等保测评或测评不合格。

      工作要求

      严格违规处置,切实防范风险。要利用省网络货运工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巡查和实地核查,加强对辖区网络货运企业跟踪监督管理和违规处置核查,对未按规定与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据交互、三级等保测评逾期和工商登记注销的企业,应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严格处理。加强重点督导,落实安全责任。要依法依规加强对辖区内网络货运企业的监管和督导,督促网络货运企业按要求实时上传全部业务单证。同时,要强化省公共服务平台反馈的监测结果的应用,严格行业监管和违规处理。

      加强动态评估,促进优胜劣汰。省局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网络货运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月度通报,并抄送市场监督和税务部门。各地应将辖区监测异常率较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网络货运企业,纳入道路货物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联合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监管,推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进我省网络货运健康可持续发展。


  • 关键字: 网络货运
  •    责任编辑:suyanqin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