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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调整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指标

    2022-03-16 15:49:04 来源:盐城交通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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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22年1月,全市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共有78家1779辆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系统上线运营49家1222辆重点营运车辆,总体综合考核得分位列全省前列,各地,各企业、运营商、设备供应商要认真分析自身运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照新管理办法、考核指标新方案,查漏补缺,努力促进本质安全,达到真正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25日,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全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指标调整方案宣贯视频会议,市交通执法支队徐新和副支队长在讲话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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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省平台专家解读《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指标调整方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柏局长对动态监管工作和全国社会重点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提出意见;为有效提高全市交通执法部门、重点道路运输企业、相关服务商对运行监测结果的应用,徐新和从研判分析动态监管突出问题、压紧压实动态监管各方责任、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着重强化执法人员履职能力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部署了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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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新和指出,要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落实服务运营商和设备供应商法定职责、落实执法部门监管责任;要强化执法,倒逼从业人员提高素质,督促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重视驾驶员、监控人员等重点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程度,从焦虑、抑郁、压力、生活质量、职业倦怠等维度系统评估心理健康状况,明确相关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

    徐新和强调,各执法大队要对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细化检查内容,尽到动态监管责任;要依法履行动态监管职责,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将新管理办法、考核方案传达给一线执法人员,切实运用联网联控系统的数据交换功能,加强对辖区内省内外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运用主动安全系统的智能报警数据,加大对属地企业的风险管控;对行政立案的违规行为除要按规定严处外,还要按照《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对企业或从业人员进行记分管理。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分管领导,支队相关科室、大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动态监管工作人员,主动安全系统省考核平台专家,大市区(不含大丰区)重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动态监控负责人,全市平台运营服务商负责人、设备供应商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执法大队分管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动态监管工作人员;各县(市、区)重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动态监控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


  • 关键字: 营运车辆 动态监管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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