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经各评估单位自评、省级核定,形成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厅运输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至6月14日。
联系电话: 0531-51762169;
传 真: 0531-51762158;
电子邮箱: sjtystysglc@shandong.cn。
2021年度山东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汇总表(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