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城乡道路客运补助基础数据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
豫交运管函〔2022〕2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要求,省厅将对我省2020年度各市(县)申报的城乡道路客运补助基础数据开展重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方式和时间
(一)抽查对象。对河南省申报农村客运、出租车运营补助资金,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资金的城乡客运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抽查的市(县)由抽查组确定后另行通知,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做好抽查工作。
(二)抽查方式。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
(三)抽查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7月8日。
二、抽查内容
(一)农村客运运营补助申报情况。重点抽查申报补贴农村客运车辆注册登记证是否是班线客运(农村客运)、营运车辆;注册登记证的基础数据与申报的数据是否一致;是否有完善的基础台账;是否实际投入运营,运营里程数据是否具有可靠性与准确性。
(二)出租车运营补助申报情况。重点抽查申报补贴出租车是否是营运车辆;注册登记证的基础数据与申报的数据是否一致;出租车是否实际投入运营。
(三)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申报情况。重点抽查领取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服务奖励的车辆是否符合领取补贴的条件。
(四)其他需要抽查的资料和实地需要查看的车辆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各市(县)管理机构和城乡道路客运企业要以政策为纲、数据为本,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抽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夯实申报补助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二)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落实。企业要对抽查组抽查和市(县)管理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原因认真剖析,完善机制,推进城乡道路客运补助工作规范化。逾期未整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报告的企业,将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取消其车辆领取补助的资格。
(三)严格纪律,认真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抽查工作。各市(县)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工作开展,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