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22〕30号)《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共享治理重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3〕111 号) 部署要求,坚决整治重型货车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厅运管局、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制订了为期6个月的《全省重型货车疲劳驾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要求各地专项整治行动专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培训。通过积极开展“防疲劳”专项培训、提示提醒、安全承诺等方式,提升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
二是开展动态监控排查。围绕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建立运行情况、企业疲劳驾驶报警阀值设置、企业长期不在线的车辆、企业疲劳驾驶报警处理率等方面集中排查,确保重货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
三是开展部门协同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强化数据交换协作,积极开展“逢5”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强化对属地内风险企业的监督管理。
两部门将通过深入开展整治行动,整顿一批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责任不落实的重货企业,惩治一批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驾驶人,确保重型货车动态监控能力明显提升,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重型货车安全事故减量控大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