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孟津县财政局孟财购[2017]006号文批准,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孟津县交警大队小浪底大道与卫坡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县交警大队小浪底大道与卫坡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7]006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3月3日
四、定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3月15日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五、成交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河南建元公路附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李雨
注册建造师及证书编号:何宝宇、00784138
地址:长垣县长城大道西段路南
联系人及电话:王鹏飞0373-8770999
成交金额:257000.00元
六、谈判小组委员会名单:赵战国、司马莉、莫宏勋
七、采购单位: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孟津县城关镇
联系人及电话:莫先生0379-60217377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379-67869002
九、投标人对
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