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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智能驾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智能网联先导区二期建设)智驾运维港改造工程招标 4000万

  • 2020-09-11 10:58:5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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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智能驾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智能网联先导区二期建设)智驾运维港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10











    苏州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智能驾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智能网联先导区二期建设)智驾运维港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智能驾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智能网联先导区二期建设)智驾运维港改造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备(20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相城区高铁新城

    规模:高铁新城南部片区智能网联改造,智驾运维港改造装修,面积约14000㎡。造价约40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9068001001

    苏州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智能驾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智能网联先导区二期建设)智驾运维港改造工程

    土建、装修、加固、智能化及消防改造等

    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2017年9月1日至今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改造工程项目,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路径及网页截图,竣工验收证明书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名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9月10日8:00至2020年09月17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21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2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2017年9月1日至今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改造工程项目,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路径及网页截图,竣工验收证明书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名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4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7)本工程不接受 a)3 年内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 C 类及以下的。b)3 年内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不良行为的。 c)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企业参与投标。(8)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9)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号(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参与投标。(10)涉及资格预审可选条件中的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11)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 7 家时,招标人从中选择 7 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 7 家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小于 7家时,将降低条件重新发布公告。(1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25号。(13)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对资审合格单位进行定性加定量评审。评选因素为:企业以往类似业绩、项目组人员情况、公司综合实力评价。(14)本项目代建单位: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枫津南路18号苏报南都广场10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薛莹

    联 系 人:

    王新东、金雨醇


    电 话:

    0512-66155032

    电 话:

    0512-67087921


    传 真:



    传 真:

    0512-6708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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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 智能驾驶 智能网联
  • 责任编辑: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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