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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迁市S245沭阳公路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管理系统采购

  • 2017-11-01 16:17:1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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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委托,就宿迁市S245沭阳公路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S245沭阳公路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709169-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85万元

    (四)主要内容:原有路面用高标号钢筋混凝土加固,建设快速动态称重系统、智能车牌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超限信息发布引导系统、信息化系统(含业务处理软件)、供电与防雷接地、通信基础设施等建设;合同范围包括系统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7年03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须持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五)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10月31日8:30至2017年11月07日 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人民币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3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以完成上传为准)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态靖

    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传真电话:0527-84396061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8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联系人:钱晓芳、王宏伟

    联系电话:0527-84355087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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