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有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公示并向有关采购当事人征求意见。
受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委托,我公司将以公开
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平安静海”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时间自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我公司将对提出的意见上网公示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修改“项目需求书”以符合法律要求。我公司将以修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需求书”实施采购。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提出。
2.项目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供应商可提出意见且需明确指明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函必须提交纸质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
请贵单位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将意见函加盖公章送至我公司,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我公司邮箱,我公司将予以保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感谢您的参与以及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22-58569835
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联系人:海南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