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共新乡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县公共安全智能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7】097号
二、采购人:中共新乡县委政法委员会
三、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分为建设期和租赁期。
1、采购内容:新乡县公共安全智能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建设390个监控点位的监控设备,其中包括治安智能监控枪机120台、治安智能监控球机不少于260台、人脸抓拍专用摄像机10台、移动监控终端设备30台,以及配套视频图像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和1个新建监控中心、1个分管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分管监控中心建设内容包括所有监控设备管理应用平台的计算设备资源、存储资源、数据传输、USP不间断供电设备等)以上建设内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建设,采用租赁付费使用的方式。合同期满后,采购人(用户)将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直接续签合同。
2、租赁年限:自所有监控点位安装完成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3、采购预算金额:650万元。
4、建设交货(完工)期/地点: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监控点位安装开通,前期90日(日历日)内必须完成监控中心建设以及监控设备运行所需的计算机设备资源、平台通讯、储存安装与200个前段监控设备安装开通。
建设交货(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供应商应为具备光纤覆盖及运营能力的通信运营商或具备有线电视光纤网络的综合业务开发和应用的运营商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以通信运营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以外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分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只能提供一家运营商服务承诺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改运营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为保证本项目建设质量与建设工期及后期维护要求所有潜在供应商须在新乡县境内具有基础设施通讯运营能力。
(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均可);
(4)拟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其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并提供网页截图,不接受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经查实有失信等其他违法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五、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26日——2017年 0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采购文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整,地点为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第1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所有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九、采购人:中共新乡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803739110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
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60211168
地址: 新乡市华兰大道505号1503室
十、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